亲属回避制度具体包含哪些关系?
一、夫妻关系(婚姻直接关联)
具体称呼:配偶(丈夫/妻子)
回避场景示例:
不得在同一银行分支机构(如同一支行)任职;
不得在存在上下级管理关系的部门(如信贷部与风险管理部)共事;
禁止在互补制约岗位(如会计岗与出纳岗)任职。
执行要点: 入职时需主动申报婚姻状况,岗位调整前需核查配偶任职情况。
二、直系血亲关系(直接血缘上下代)
具体称呼: 父母(父亲/母亲); 子女(儿子/女儿);祖父母(爷爷/奶奶); 外祖父母(外公/外婆); 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回避场景示例:
父亲任分行行长,子女不得在该分行任一部门任职;
母亲在人力资源部,儿子不得在其直接管理的下级部门(如基层支行)担任关键岗位(如客户经理);
祖父母与孙子女不得在同一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岗位(如内审岗与业务岗)。
执行要点: 需申报三代内直系血亲,新员工入职时需填写《亲属关系登记表》,隐瞒不报视为违规。
三、旁系血亲关系(三代以内间接血缘)
具体称呼: 父母的兄弟姐妹:伯伯、叔叔、姑姑、舅舅、姨妈; 同辈:兄弟姐妹、堂兄弟姐妹、表兄弟姐妹; 晚辈:侄子、侄女、外甥、外甥女。
回避场景示例: 叔叔任某支行行长,侄子不得在该支行担任信贷审批岗;
表姐妹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互斥岗位(如财务核算与资金复核);
舅舅在总行合规部,外甥不得在其监管的省级分行从事合规相关工作。
执行要点: 重点核查“三代以内”范围(即本人至祖父母/外祖父母的血缘关系),旁系血亲的配偶暂不纳入,但需关注岗位关联性。
四、近姻亲关系(婚姻衍生亲属)
具体称呼: 配偶的父母:公公/婆婆、岳父/岳母; 配偶的兄弟姐妹:大伯子/小叔子、大姑子/小姑子、大舅子/小舅子、大姨子/小姨子; 配偶的兄弟姐妹的配偶:嫂子、弟媳、姐夫、妹夫; 子女的配偶:儿媳、女婿; 子女配偶的父母:亲家公、亲家母。
回避场景示例: 岳父任某分行副行长,女婿不得在该分行的信贷部担任负责人;
嫂子在总行审计部,哥哥不得在其审计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担任财务主管;
儿媳在某支行柜台岗,公公不得在同一支行担任主管级以上职务。
执行要点: 需申报“近姻亲”(以配偶为中心的三代内婚姻关联亲属),离婚后仍需回避2年(避免规避制度)
五、特殊场景补充说明
职务层级冲突: 若亲属关系中一方为管理层,另一方无论职级高低,均需回避其直接管理的部门或岗位。
跨机构回避: 同一银行集团内的不同子公司,若亲属关系涉及业务协同或监管关联岗位,仍需执行岗位回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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